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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须知(更新于2022年12月)
2021-01-13 14:50

结婚登记须知

申请条件

一、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居住于我馆领区的中国公民。

二、男女双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结婚的各项条件,包括男女双方均无配偶、双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等。

三、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本馆自愿提出申请。

材料要求

一、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韩国居留证件。

二、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合影照片4张。

三、双方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并签署《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四、如当事人系离婚无配偶,还须提交离婚证(或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一审判决书还需附生效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若有关判决书系外国法院作出,须提供中国有关法院裁定承认该外国法院判决的裁定书。

五、如当事人系丧偶后未再婚,应提交前配偶死亡证明、其与死者的夫妻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六、在韩华侨须提交华侨协会三个月以内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和户籍誊本原件。

七、建议携带双方中国户口本复印件或照片。     

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选择到馆办理日期及时间。

二、按预约时段携带相关材料到馆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出示手机端预约信息。

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

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颁发结婚证。

免费办理。


离婚登记须知

申请条件

一、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婚姻关系在本馆缔结。

二、男女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三、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等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四、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本馆自愿提出申请。

    材料要求

一、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韩国居留证件(如有)。

二、双方结婚证原件。

三、双方各3张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单人照片。

四、离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协议书文本,请勿提前签名,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离婚协议内容中应包括双方系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安排以及同意协议内容、保证协议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等内容。

五、双方现场在领事官员面前亲自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签字并捺指印。

六、使领馆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议携带双方中国户口本复印件或照片。

办理流程

一、登录“中国领事”APP,选择“婚姻登记预约”,如实、完整、准确填写信息并选择预约到馆办理日期及时间。

二、按预约时段携带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和韩国居留证件(如有),到馆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初审手续,并出示手机端预约信息。

(一)对符合离婚初审条件的申请人,我馆将出具《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二)对初审不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申请人,我馆可应申请出具《不予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告知书》,离婚程序终止。

三、自我馆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自然日,下同,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护照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到馆办理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经核实无误后,我馆将应申请出具《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离婚程序终止。

上述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未共同到馆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双方再次提出希办理离婚登记,须按上述流程重新申请。

四、上述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当事人双方坚持离婚的,请携带以下材料共同到馆申请发给离婚证。

(一)双方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和韩国居留证件(如有)。

(二)双方结婚证原件。

(三)双方各 3 张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单人照片。

(四)离婚协议书(请提前准备好协议书文本,请勿提前签名,须在领事官员面前签名)。离婚协议内容中应包括双方系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问题作出安排以及同意协议内容、保证协议真实、如有虚假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等内容。

(五)双方现场亲自填写《离婚登记声明书》1份,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并按指印。

办理时间和收费标准

经审核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场颁发离婚证。

免费办理。

 


结(离)婚证补领须知

申请条件

在我馆办理的结(离)婚证如遗失或损毁,可向我馆申请补领。

办理流程

申请补领结(离)婚证件,请亲自或委托他人携带以下材料于对外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到馆办理补领证件手续。

一、当事人有效中国护照、中国居民身份证、韩国居留证件(如有)。

二、现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并捺指印。

三、补领结婚证的,提交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合影照片4 张。补领离婚证的,提交近期半身免冠彩色二寸(3.5cm*5.3cm)单人照片3张。

四、现场填写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损毁情况报告。

五、因当事人在国内无法前来而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国内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和《申请补领婚姻证件声明书》原件,以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收费标准

免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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